支付机构累计发生互联网支付业务金额9.22万亿元,同比增长48.57%。正是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各界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的呼声也不断走高。
关于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日前表示,金融创新必须以依法守规为前提。未来金融创新动力依然强劲,创新步伐将大大加快,必须要警惕各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借助互联网合法化。
为此,樊爽文提出几个观点:一是金融监管体制、理念和方式需要与时俱进,功能监管势在必行。二是互联网时代,伴随着效率提高、成本降低、消费者群体扩大,风险形成和传递同时也大大加快,风险管理更为复杂,金融监管需要加强而不是放松。三是在金融领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弊大于利。四是同一市场和同类业务应当保持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如果享有豁免,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制约。
而樊爽文的观点,也为今年以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定了调,争论结束,加强监管。第三方支付近几年来顺风顺水、肆无忌惮的野蛮生长期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