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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二维码业务合作协议

JJ二维码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XM-000019         
 
甲      方:厦门pos机办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一、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
在              地区合作开展二维码业务合作达成以下一致。
本协议下列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定义或解释为准。
二维码业务:即“JJ卡服务”,系甲方为商户提供的“二维码”扫码支付业务服务。
其具体操作流程为:商户使用甲方技术手段生成的含有商户账户信息的“二维码”,并
出示给用户;用户使用移动客户端(如微信、支付宝等)中“扫一扫”功能模块,扫描
商户出示的“二维码”并输入金额进行支付的行为。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二维码业务。甲方负责商户真实性审核、资金清算、交易差
错处理、风险控制等工作。
2、乙方负责二维码用户拓展、商户维护、增值产品的推广等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对二维码商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账、差错处理、风险控制等工作。
2、 根据双方约定的分润比例和支付时间,及时将乙方收益支付到乙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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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有权就二维码业务制定针对终端商户的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及价格,并在
提前通知乙方后,有权随时调整前述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及价格。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全面予以配合。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及服务的信息资料用于开展二维码业务的推广及
宣传工作。若乙方自行制作相关宣传推广材料的,应提前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6、 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拓展的商户有下列任一行为,甲方有权冻结商户资金清算,
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或者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根据甲
方产生的损失数额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存在欺诈行为,或商业信誉差,或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
的;  
(3)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的业务、市场或宣传政策规定的;
(5)违反监管机构、发卡组织、商业银行、二维码参与机构(微信、支付宝)指定的
关于商户风险管理规定,如:涉嫌虚假申请、恶意倒闭、洗单等;
(6)有违法犯罪行为,如: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伪卡等;
(7)交易过程中持卡人或发卡行发起退单或其他差错争议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利用二维码业务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其他公共利益活动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业务、
二维码支付规章和市场规则的行为。
(11)甲方认定的其他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操作指引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2、 乙方承担签约商户的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检、商户培训、售后服
务与咨询、调单、风险事件及时响应等等工作。
3、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乙方的业务合作机构等机构的指
导和监督,共同维护二维码支付市场稳定、规范发展。
4、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二维码支付业务的退单业务以及业务交易的风险调查、现场
巡查、差错账务的处理,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5、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外包服务商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及规定,并掌握和遵守甲方网
站、系统、平台发布的最新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最新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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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6、 乙方开拓与发展商户时,应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在开展二维码业务拓展宣传时,应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合法、合规开展经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作夸大、虚假、误导性宣传,不隐
瞒事实,如实向商户介绍有关信息,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或特约商户利益的行为。
7、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乙方员工或乙方关联公司及员工禁止以任何
方式、在任何场所或网站(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平台等)直接或间接使用甲方或甲方
的关联企业的logo、名称和商标或以甲方名义进行宣传或推广或实施任何损害甲方品牌
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
8、 乙方在向潜在商户介绍业务时,应就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条件等做明确
说明,并严格按照约定项目及金额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向商户收
取任何费用或假借甲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专用于特约商户二维码业务受理的资源(包括信用卡资源和借记卡资
源)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10、乙方不得因提供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所拓展商户的结算资金,为商户
提供二次清算。
 
四、风险承担
1、乙方必须完善员工培训和道德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由于乙
方员工弄虚作假、伪造、假冒、泄露用户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而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
失,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拓展的商户对甲方提供的二维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对甲方
提供的二维码技术、代码、链接等进行任何纂改、修订或病毒植入或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
益、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及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行为,否则乙
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乙方推荐的商户未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或甲方的相关业务要求操作,造
成甲方被投诉、出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乙方推荐的用户必须无条件予以立即整
改,并有权暂时停止乙方及相关用户的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风险事故,并负责与用
户协调赔偿相关损失;对于用户不予赔偿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得用户赔偿的,该风险损失,
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支付给乙方的分润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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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推荐的商户使用二维码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单、伪卡、
套现、罚款、赔偿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分润手续费中进行相应扣
除,如乙方分润手续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补足。
若甲方无法从乙方获得足额赔偿,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
方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严禁将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任何部分
以任何方式转让、外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
律后果,概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按照人民银行收单管理办法及银联相关业务规定,如因乙方或乙方商户原因违反
了相关规定被处罚,甲方有权根据监管部门的处罚意见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
 
五、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二维码”支付产品价格和批次数量见下表,款到出货。
二维码名称 采购单价(人民币) 批次最低采购数量
JJ卡     元/个 共        个。
   2、乙方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收款的账号为: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六、服务费和结算
1、甲方根据乙方拓展商户的二维码交易金额确定服务费率,具体服务费收入如下:
  服务费收入=[用户二维码成功刷卡交易金额*(签约费率-结算费率)*分润比例
(具体签约费率、结算费率、分润比例详见营销政策)
 
   2、乙方的收益结算方式:
 双方合作后甲方于每月的20日前统计乙方上月应得的交易手续费收益,乙方应
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对统计数据进行回复,逾期回复的,视为乙方对统计数据无异议。
3、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当月所拓展的商户交易手续费收益部分,甲方在延后  壹  
 个月后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

                                                                                  二维码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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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后5个工作日内划款到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风险保证金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的如下指定账户缴纳
人民币(大写)零 元(¥:0 元)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同意在乙方及乙方
拓展的商户出现涉嫌(包括但不限于否认交易、伪卡、套现、非法窃取他人银行卡资料、
虚假交易及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可无条件从乙方风险保
证金中扣偿甲方损失,若乙方风险保证金扣偿甲方损失后小于规定标准,乙方须于甲方扣
减后5日内补足。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2、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180天为风险考察期,甲方有权暂扣乙方服务费及风险
保证金,同时乙方仍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已拓展商户产生的全部风险事件进行协查,包括但
不限于调单、风险跳大等。在此期间因乙方或乙方拓展的商户或商户的客户造成甲方任何
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及服务费用中进行抵扣。风险考察期届满后,
甲方在确定乙方不存在违约、违规情形后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保密
1、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雇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关于二维码支付业
务的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通过本协
议履行而获得的上述资料,应该合理地使用在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
2、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
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
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
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
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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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密资料。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容及在本协议
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
或终止后仍然有效。若因其中一方原因导致或可能导致另一方或第三人利益受损的,责任
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因可唯一归责于甲方的过错,不能为乙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甲方应提前五个
工作日通知乙方,如特别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两方本着友好协
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甲方应
对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可唯一归责于乙方的过错,使“二维码业务”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或甲方声誉
受到不利影响,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如双方不能
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提前60日通知乙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应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需要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和另一方协商具体业
务终结的时间,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否则构成违约。
 
十、免责条款
1、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联或相关银行内部或甲方系统升级以及银联或银行系统故
障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结算服务的,不应被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
应在知悉前述状况的前提下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特别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由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结
算服务的,不应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在知悉前述状况的前提下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
方,如特别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3、如一方由于下列事项的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不应被视为违约。这些事项包
括:自然灾害、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禁运、政策法令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
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
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原因,双方应立即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尽所有
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少不可抗力的后果。
4、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化,业务/市场的发展,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甲方不能控制
等因素导致甲方的二维码业务暂停或终止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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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税务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各自承担自己的经营税务。乙方所得分润手续费的应
缴税款,如乙方自行缴纳,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将依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进
行代扣代缴(税点以甲方实际缴纳为准),并从乙方实际所得分润手续费中按月扣除乙方
相应的税费。
 
十二、协议的变更与补充
1、除本协议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任修
改、补充和变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若乙方拒绝提供服务累计达 3次、或单月用户投诉量高于 5 宗的,甲方有权提
前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1)政策、法规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
 
十四、合作期限、争议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本协议约定或法定
情况,本协议不得擅自被终止或解除。
2、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与乙方应就是否续签协议进行协商,若双方均无异
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壹年,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果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则
对于甲方同类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十五、争议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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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声明,各方均已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并接受本协议中的规定的权
利和义务。
2、凡因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