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pos机办理银行卡收单合作协议附件(手机收款宝)
1、 合作事宜
1) 分润资格
序号 代理类别 分润政策(收单底价
价格(元/台)
首提数量(台) 季度采购总
量达标后开
始享受后续
奖励(台)
后续奖励
(T0提款)
1 钻石级 0.39﹪+0.14﹪ 240 200 600 0.01%
2 白金级 0.4﹪+0.15﹪ 240 100 500 0.01%
3 黄金级 0.42%+0.16% 240 50 500 0.01%
提货满50台以上,以满50台后开始计算分润。
个人版:
1、乙方拓展用户通过“拉卡拉收款宝”发起的消费交易,用户手续费为0.5%(借贷统一)。
2、甲方根据乙方拓展的用户情况,按照用户交易总额的0.08%给予分润。
注:乙方具备分润资格之日起次月开始享受为期3 年的分润。
3)手机收款宝交易分润单独结算(不涉及传统收单交易额),分润标准为100%
时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新增活跃数
2、任务指标 每月新增不低于五台 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取消代理资格
3、合作模式
(1)商户(2)个人
4、签约机构
按采购数量开设代理后台,标准为100 台/1 个总后台,代理商还可为下级开设多个分润后台。
5、关于商户费率
收单费率可最高签约:0.45%; T0 提款费率可最高签约:0.3%。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保留解释权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