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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行业2017年罚单展示

2017年支付行业罚单之最
 
     (1)罚单数量及金额分布
 
2017年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罚单共计95张,金额总计约2364.14万元。排名前三的分别为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其中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金额共计849.65万元,尤其在2017年8月23日至9月8日之间,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连续处罚了26家第三方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处罚力度也于2017年11月升级,2017年11月8日至14日济南分行连续处罚机构数量达8家,排在上海分行之后。广东省的罚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出的罚单5张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开出的罚单3张,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开出的罚单罚款金额明显高于其他分支机构,3张罚单金额总计655.58万元,占比约为39.3%。
 
 
 
95张罚单中处罚金额大于6万元(含)的罚单共44张,处罚金额在1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罚单数量为48张,未处以罚款的罚单为3张。其中,2017年金额最大的罚单开给了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该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没收违法所得177.948059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355.896118万元罚款,处罚合计人民币533.844177万元。
 
(2)行政处罚依据分布
 
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开给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罚单中除有三张涉及反洗钱外,其他罚单均与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相关规定(包括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有关。
 
虽然人民银行未具体给出行政处罚的法条依据,但从公示的罚单信息可知上述罚单主要依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做出。
 
从人民银行开具的三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罚单可知,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中人民银行对反洗钱的重视程度。三张罚单金额均在20万以上,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罚款金额更是高达153.5万元。
 
2010年6月,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旨在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同年出台了配套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
 
2013年6月为规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促进支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央行发布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同年7月央行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以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12号文)。
 
2017年8月,央行支付结算司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非银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联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旨在将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均通过网联平台处理,表明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于2018年6月30日起将正式被人民银行“收编”。
 
201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281号文),该《通知》主要涉及八个方面,包括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告、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规范小微商户收单业务管理、加强代收业务管理、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严格遵守跨行清算政策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3)行政处罚对象分布
 
统计数据显示,收到人民银行罚单在两张(含)以上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中汇电子支付、银盛支付、乐刷科技、银联商务、杉德支付、盛付通电子支付等。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强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罚的频率与力度,其中人民银行总行于2016年7月22日公示两张“超级罚单”,分别对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3267.12778万元和1413.502136万元,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处以30万元及25万元罚款。
 
与2016年相比,2017年人民银行总行层面仅开出1张罚单且未涉及第三方支付业务,但在其下属各分行及各中心支行层面罚单数量则成倍增长,可见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违法违规乱象的整治决心。
 
 
 
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人民银行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罚单从未间断,其中以8月、9月、11月、12月罚单数量最多,从罚单数量分布图不难看出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处罚在8月份及以后又迎来了一波小高潮。
 
根据统计结果,每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开具罚单的处罚机关不尽相同,一月份开出罚单较多的为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共计5张,于2017年1月5日集中下发;
 
八月、九月份开出罚单较多的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数量高达26张,分别于2017年8月23日至29日之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之间集中下发;
 
十一月份开出罚单较多的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计7张,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集中下发;
 
十二月份开出罚单较多的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罚单数量分别为5张和6张且分别集中于12月1日及12月7日下发。
 
     (4)第三方支付典型案例
 
2017年4月21日,支付宝收到了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罚单,该罚单为支付宝收到的首张罚单,处罚事由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处罚措施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由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示的罚单中未显示违规具体事由,因此具体原因尚不清晰。同样收到首张罚单的第三方机构还有腾讯控股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2017年8月29日,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59.33万元,并处以罚款59.33万元,共计118.66万元。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曾发布公告表示开展2017年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将对9家银行和5家支付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就有上海盛付通吉林分公司列在检查名单之中,目前尚未公示检查结果。
 
2017年9月,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上海分行开出了一张“百万罚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914181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5万元,共计人民币119.914181万元。该公司在本年度已收到人行4张罚单,罚没金额共计2103141.81元。
 
(5)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情况
 
大量罚单表明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的态度是从严监管,将第三方支付全部纳入监管的范畴,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是目前人行控制支付市场风险的有效管控手段。人民银行官网显示,在其注销的28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中有19张于2017年被注销(其中9家违规不予续展,10家业务合并)。